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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医科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优秀案例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党宣通〔2023〕9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共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党宣〔2023〕2号)和《中共广东医科大学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评选工作的通知》(党宣〔2023〕1号)的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优秀案例。拟评选党委学生工作部等9个单位为“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四维’纵向剖析文化内核,开拓网络思政育人新范式”等18个案例为“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0日至6月26日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部门)可通过来信或来访等形式,向学校党委宣传部和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提供纸质材料并署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材料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党委宣传部地址:湛江校区行政楼318;东莞校区行政楼320。

纪检监察室地址:湛江校区行政楼308;东莞校区行政楼322。

党委宣传部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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